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实验教学的全过程。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特制定如下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教师应努力钻研各实验基础理论、实验技术、管理知识及维修技术。教师必须掌握实验基本技能,熟悉实验内容和要求。
二、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及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有事先请假。一天以内,在实验室请假;三天以内且有证明,在学院请假并报实验室办公室登记;三天以上且有证明,除学院批准之外,还需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并在实验室办公室登记。
三、教师进行实验教学时,应做到:
1.实验课前,充分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的考勤,认真检查学生的预习报告。
2.实验课中,加强对学生实验技能技巧的指导、训练和培养。掌握实验进度,及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个别指导。
3.实验课后,认真检查学生的原始实验记录,及时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无缺、是否切断电源,是否整理好仪器、桌凳。检查后方能让学生离开实验室。
四、教师必须认真批改实验报告,登记成绩。
五、注意安全,保持实验室整洁。离开实验室时,请切断实验室总电源,关好水、门窗。
六、实验室各项活动中,若有仪器设备损坏或遗失,须如实填写损坏(遗失)单,并按损坏(遗失)办法处理。
四川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7年4月
编辑:物电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