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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第一批次“申请-考核”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
时间:2026-01-16 20:47:17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查看:350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评分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综合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

    “申请-考核考生综合成绩=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个人陈述考核成绩(研究计划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上述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个人陈述考核(研究计划考核)满分80分,外语(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20分。

 (二)录取方法

    1.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申请-考核类考生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材料评议成绩进行排序。如仍出现并列,则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测试内容进行加试。

    3.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则按照前述办法,依次递补录取。

 (三)不予录取

  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包括录取后):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第二阶段考核任一单项不及格(或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60分以下或未加试;体检不合格;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未在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规定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四)导师选择

     考生在符合录取规则第(一)、(二)、(三)条规定并获得录取资格后,导师将根据招生计划,从已录取并选择该导师的考生中进行选拔。若某位导师在已录取且选择其为志愿导师的考生中未能招满名额,该导师可从其他未被志愿导师选择的已录取考生中进行选拔。

  (五)所有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思想考核、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涉及录取的其他问题均按《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二、复试安排

  (一)考试准备

       1.“申请-考核

  1报到时间:2026121日上午1000

  2报到地点: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429

  3资格审查材料:

        ①身份证扫描件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或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专家推荐信毕业论文政审材料个人简历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和其他科研成果材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预研究计划手写签名的《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复试时考生需携带个人简历(7份)、《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纸质版(7份),请注意以上材料需隐去个人姓名、毕业院校相关信息,复试过程中请全程隐去个人相关信息,以现场通知的代号自称(如1号考生)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学科(专业)

考生类别

复试时间

地点

事项

物理学

申请-考核

12110:00—12:00

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429

综合面试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

  详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通知。

  四、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培养单位或学科(专业)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后相关手续见通知。(网址:https://yjsc.sicnu.edu.cn/

  五、咨询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咨询投诉电话:028-84481556

  电子邮箱:13574115@qq.com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6116

 

编辑:汪文蝶   审核:闫从华   终审:廖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