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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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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为切实体现学生中心地位,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按照以下方案执行: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艺体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和高考专业课考试科目不一致的专业;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培养的学生(包括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中外联合培养学生、内地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以及其他定向学生等),不得进行专业调整。

2、因遂宁校区招生代码单列,遂宁校区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狮山校区或成龙校区的专业,狮山校区或成龙校区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遂宁校区的专业。

3、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只可选报一个转入专业,不得同时兼报多个专业。

4、已参加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转专业且被相关专业接收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5、学院负责对拟转入本单位的学生组织考核,考核选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并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考试管理办法》以及保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命题、制卷、考核、阅卷、成绩登录等相关工作,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2022级、2023级学生可自愿参加本次转专业,所有转专业学生均需降级。

 

二、报名条件

1、2022级、2023级学生可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2、无挂科、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处分。

 

三、接收人数

学院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不超过10人,通信工程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不超过10人.。

 

四、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邦品

副组长:廖磊、汪闱

成员:贾玉梅、周峻伊、彭笑芳、张旋、孙三山、梁文海、段满益、袁令民、谢林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龙校区行政楼422

办公室主任:贾玉梅

 

五、考核办法

1、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核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同时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学院组织笔试与专家面试。根据学业成绩、笔试成绩和专家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笔试成绩×50%+专家面试成绩×50%

最后,在满足综合测评成绩达到60分的前提下,由高到低确定接收拟转入学生名单。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高等数学》。

3、分专业面试,面试专家不少于3人,面试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

4、即使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也不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六、工作程序

1、6月21日前,学院根据相关专业的学习要求拟定转入基本条件、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6月24日09:00至6月27日下午16:00,相关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自行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交转入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27日下午16:00,逾期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3、6月29日至6月30日,学院根据转入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完成考核工作,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加盖学院公章的考核学生名单及成绩排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4、7月2日7月4日,教务处进行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经学校批准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于2024-2025学年度开学起到转入专业继续学习。

 

七、其它

凡经审批同意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未修课程须进行补修;专业调整前已修课程学分按相关办法进行认定。

 

联系电话:周老师,电话:84480796

投诉电话:汪老师,电话:8448079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_2024.doc  (0.03M)[下载]

【编辑:周峻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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