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教育部、四川师范大学等有关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恒新 侯邦品
成 员:廖磊 汪闱 闫从华 赵永红 黄平 贾玉梅 周峻伊 张旋 孙三山 梁文海 谢林华 段满益 袁令民 李科 钟新月
监督电话:84480790(院纪委书记办公室)
二、实施总则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所要求的推荐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程序及加分奖励等相关规定实施学院的“推免”工作。
三、实施细则
(一)请申请“推免”的同学务必在9月19日18:00前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电子版),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总评成绩评定规则
根据教育部要求,须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为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学校明确如下评价办法:
1.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中,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课程既有有效成绩又有无效成绩(考试作弊、缺考等所致)的,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认定为推免成绩。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涉及到等级制成绩的课程,原则上按照学籍管理制度中绩点计算时所采用的等级制、百分制的对应关系折算。
五级制、百分制的对应关系如下:
五级记分制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
百分制 | 90 | 80 | 70 | 60 | 60以下 |
等级制、百分制的对应关系如下:
等级记分制 | A+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E |
百分制 | 95 | 90 | 88 | 85 | 80 | 78 | 75 | 70 | 68 | 60 | 60以下 |
因疫情原因同一专业未开设的课程不纳入学业成绩计算范围。
2.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类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
3.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成绩
4.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以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5.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排名方式
学院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荐。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由学院存档备查。
(四)科研成果认定方式
①如果有指导教师署名的,要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该成果是主要由第一作者学生完成。
②由各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③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④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科研成果,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⑤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成果的鉴定意见和鉴定结论(签章)报学校教务处。
答辩时间:9月19日14:30
答辩地点:学院办公楼429会议室
答辩注意事项:请参加答辩的同学9月19日10:00点之前将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加分科研成果认定表、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提交到辅导员处。
(四)信息公开
申请推免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分成绩等须在学院年级范围公示。
(五)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人数 |
物理学 | 13人 |
电子信息工程 | 6人 |
通信工程 | 5人 |
通信工程#高端技术技能型 | 1人 |
(六)9月20日根据最终成绩公布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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