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8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2月27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转发通知,要求各学院组织老师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2023年3月9日在成龙第一教学楼A116室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赵永红布置了实验室安全工作,并就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作出了安排。并强调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严把实验室安全关,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实验室日常管理,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
物理实验中心和电子实验中心分别组织老师们学习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并就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落实《规范》的要求展开了深入讨论,形成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编辑: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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