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教育部、四川师范大学等有关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恒新 侯邦品
成 员:汪闱 闫从华 赵永红 廖磊 贾国柱 梁文海 谢林华 段满益 袁令民 梁晨晨
监督电话:84480790(院纪委书记办公室)
二、实施总则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所要求的推荐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程序及加分奖励等相关规定实施学院的“推免”工作。
三、实施补充规定
(一)请申请“推免”的同学务必在9月16日18:00前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电子版),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总评成绩评定规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6号)最新要求,须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为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学院明确如下评价办法:
1.综合成绩(百分制)=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关于学业成绩计算的说明:
特色创新课程、部分专业方向选修课程、部分通识教育选修课、部分实习实训课程、教育实习因无可比性,不纳入学业成绩;大学体育为分班学习,课程内容不同,成绩无可比性,不纳入学业成绩。涉及到等级制成绩的课程,原则上按照优秀“90分”、良“80分”、中“70分”、合格“60分”进行折算。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
因疫情原因同一专业未开设的课程不纳入学业成绩计算范围。
2.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
3.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4.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科研成果认定方式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答辩时间:9月16日13:00
答辩地点:成龙校区办公楼429
答辩注意事项:请参加答辩的同学9月16日18点之前上交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加分科研成果认定表,表格需指导老师签字。
(四)前三年学业成绩计算办法、申请推免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须在学院年级群公示。
(五)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
专业 | 人数 |
物理学 | 12人 |
电子信息工程 | 6人 |
通信工程 | 5人 |
通信工程#高端技术技能型 | 1人 |
(六)9月17日根据最终成绩公布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编辑:201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