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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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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妥善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物品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根据“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合理使用”的原则加强物品的管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学院对物品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报销的财务制度。

2、学院实验中心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提前计划、规范购买、严格验收、领用登记、合理使用。

3、物品审批、购买、管理人员要对物品的管理认真、负责、高效,杜绝浪费,确保教学和科研的顺利开展。

二、物品范围、分类

(一)物品的范围

本办法所指物品是为满足实验室教学、科研使用且在学校固定资产目录之外的所有物资。分类方法与学校的分类方法一致。

1、材料。指一次性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另外,下列物品也纳入材料管理:(1)价值在2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2)虽价值在2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仪器设备;(3)虽价值在200元以上,耐用年限也在一年以上,但不能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

2、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200元<单价<800元)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3、易耗品。指容易破碎或消耗的物资(有的单价可能超过固定资产的最低界限),如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

(二)物品的一级分类

1、材料的一级分类目录: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木材,水泥,化工原料及试剂,建筑材料。

2、低值品的一级分类目录:低值仪器、仪表、教具,低值工具和量具。

3、易耗品的一级分类目录:玻璃仪器及器皿,各种元件、器件、零配件及维修,劳动保护用品,三类物资(各类纸张等)。

三、物品申购程序

(一)在每年年底学院各实验室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向实验中心提出下一年物品需求计划和预算,由学院、实验中心组织讨论,并将最终需求预算报学校设备处审批,确定下一年教学、科研物品预算总经费。

(二)各实验室提出物品申购要求、预算和清单,由实验室主任组织专业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讨论后,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实验中心安排两人以上相关管理人员购买,若直接联系相关厂家购买,须有两人以上老师经办。

(三)购入物品后,学院耗材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办好交接手续,物品存入学院实验室库房(第一实验楼北121),并及时登录学校实验物品管理系统办理相关验收入库手续,凭发票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打印验收单,经办人、验收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到计划财务处报销。

(四)一次性购买20000元(不含20000元)以下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由学院按照自行采购程序及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超过20000元须按照学校相关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实行集中统一采购。采购、入库、领用应由不同人员负责。

(五)实验中心或各专业实验室仓库必须建立耗材明细账、领用材料登记簿,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要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账物相符。

四、物品管理

(一)实验中心库房的大件物品要按不同性质和不同类别存放。要注意改善物品保管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品发生质变、损坏和丢失。

(二)各实验室领用物品必须实验室主任、领用人签字。对贵重稀缺物品,要从严掌握,并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领取使用。

(三)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必须由实验室专人负责,要经常对使用人员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的安全。

(四)危险品的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剧毒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应予以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危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应按相关规定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六)各实验室应注意节约使用材料、易耗品,严防浪费。对由于保管人或使用人的责任而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要视情节及损失轻重,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应予以行政处分。

(七)物品管理员要对保管的物品安全负责,耗材摆放要整齐、有序,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和防蚁工作。

(八)物品的报废、报损、报失。凡因使用年限已到,不能继续使用的,应提出报废申请。登录学校实验物品管理系统完善报废手续。

【编辑:谢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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