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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办法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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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精神,贯彻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求,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探索建立学生党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勇于担当作为,立足岗位争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委组〔2010〕16号)和《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学生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委组〔2010〕44号)基础上,制定我院学生党员培训办法。

一、集中培训目的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四种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集中培训安排

(一)毕业年级党员培训安排

1.专题一: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2课时)

引导毕业年级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成为“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冲得上去”的表率,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功立业。

2.专题二:践行“三严三实”,书写精彩人生(2课时)

引导毕业年级党员时刻铭记党的宗旨和纪律,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自觉遵循崇高的价值追求,规范行为,真正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书写精彩的人生。

3.专题三:强化责任担当,不辱时代使命(1课时)

引导广大毕业年级党员牢记师大校训,争做优秀校友;牢记历史使命,争当优秀党员。强化矢志不渝的政治担当、攻坚克难的改革担当、无私奉献的为民担当、恪尽职守的职责担当,做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楷模,为母校争光,为中国梦的实现建功立业。

4. 专题四:组织关系转接,明确要求和程序(1课时)

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要求,引导他们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明确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和程序,切实防止“口袋党员”。

5.开展“五个一”活动,为母校留下珍贵纪念

以“我是川师大先锋”为主题,开展“五个一”活动:

①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牢记党员先锋承诺;

 ②再写一份思想汇报,全面梳理入党以来(主要是在四川师大学习期间)的收获体会;

③再进行一次志愿服务或义务劳动,模范践行“我是川师大先锋”;

④再提一条合理化建议,结合自己的真切感悟关心支持母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为母校或学院发展建言献策;

⑤再当一次辅导员助手,做文明离校引导者、践行者和监督者。

(二)预备党员培训安排

1.专题一:树立党员意识,发挥表率作用(2课时)

内容包括党员意识的内涵、增强党员意识的重要意义、学生党员意识不强的具体表现及危害、学生党员表率作用如何发挥等,引导预备党员通过自我学习、自我教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坚定信仰、勤学善思、服务社会、修身自律、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表率作用。

2.专题二:牢记党纪党规,规范自身言行(2课时)

内容包括牢记党纪党规的重要意义、《党章》要义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何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规范自身言行等,引导预备党员牢记党纪党规,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

3.专题三: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2课时)

组织预备党员观看优秀共产党员事迹视频,结合《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党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准则》,深入讨论如何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争做时代先锋。

4.开展“五个一”活动,为学校发展作贡献

以“争做川师大先锋”为主题,开展“五个一”活动:

①拟定一份个人行动计划,对照党员标准规划如何早日成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

②作“一句话”庄严承诺,在所在班级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并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践行诺言,自觉接受同学监督;

③研读一本(篇)理论著作(文章),提升党性理论修养,并在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大会上与支部成员分享;

④主讲一次微型党课,把自己感悟最深的党的理论、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或学习心得体会等与党支部(或党小组)成员分享;

⑤帮扶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以实际行动“争做川师大先锋”。

三、组织实施

1.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党委书记要亲自策划、指导教育培训工作,牵头拟定我院的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具体实施方案,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具体组织落实。

2.集中培训对象和时间。培训对象包括毕业年级本专科生、研究生党员;本年度预备党员。毕业年级党员培训原则安排在每年4月中旬—6月中旬进行;预备党员培训原则安排在10月—12月进行。

3.毕业年级党员(或当年预备党员)人数较少的学院可联合组织实施,共同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责任人和具体实施人。

4.党员培训的课堂讲授原则上以学院党委为主,并根据集中培训要求和全校统一的讲授提纲开展培训;必要时可邀请学校党校教师组成专家讲师团协助学院党委进行毕业年级党员和预备党员培训的第一、二个专题的讲授。

5.毕业年级课堂讲授的第三个专题由学校党校组织并邀请学校党委领导对全体毕业生党员讲授。

6.毕业年级课堂讲授的第四个专题由党委组织部拟定提纲,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务秘书讲授;预备党员培训的第三个专题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组织并现场点评;“五个一”活动由学院党委书记和副书记负责组织,毕业年级党支部书记和预备党员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负责落实;预备党员的“五个一”活动可根据情况与学生党员的“三个一”活动结合开展。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

【编辑:物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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