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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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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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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关键领域中起着关键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集成电路发展战略重要部署,服务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大局,创新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培养模式,为集成电路产业提供大批优秀的后备人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决定举办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以服务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打造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将行业发展需求融入教学过程,提升在校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工程素质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助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大赛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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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全国高校,吸引优秀人才

产学协同创新,服务产业发展

以竞赛促学习,以培训促提升

积聚创新项目,引导创业实践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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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1 大赛背景和宗旨

集成电路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关键领域中起着关键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集成电路发展战略重要部署,服务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大局,创新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培养模式,为集成电路产业提供大批优秀的后备人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特举办“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以服务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打造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将行业发展需求融入教学过程,提升在校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工程素质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助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1.2 大赛特色

汇聚全国高校,吸引优秀人才

产学协同创新,服务产业发展

以竞赛促学习,以培训促提升

积聚创新项目,引导创业实践

 

二、组织构架

2.1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产学融合发展联盟、IEEE中国代表处、北京电子学会

杯赛单位:IEEE中国代表处、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紫光展锐科技有限公司、平头哥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信诺达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若贝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赛昉科技有限公司、美国DIGILENT(迪芝伦)科技公司 、Arm                             

支持单位:Cadence、Xilinx、ADI、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芯创智(北京)微电子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北京智芯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2.2 大赛组委会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大赛组织工作。

三、 参赛须知

3.1 参赛对象

集成电路设计相关专业(电子、信息、计算机、自动化等)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

3.2 赛区划分(拟)

(1)   华北赛区:河北、河南、北京、天津、山东。

(2)   东北赛区:黑龙江、吉林、辽宁。

(3)   西北赛区:山西、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

(4)   西南赛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北、西藏。

(5)   华南赛区: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海南、港澳台地区。

(6)   华东赛区: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

3.3 参赛流程

本届大赛采用初赛+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赛制。全国划分为若干赛区,学生根据学校所在省份参加分赛区决赛,最后优胜者进入全国总决赛。

本届大赛特设置校内选拔赛环节,如果学校总体报名队伍不少于20支,参赛院校可申请校内选拔赛;若校内选拔赛获得批准,则所在学校的参赛队伍必须参加校内选拔赛。组委会根据学校的校内选拔赛结果,确定进入初赛环节的名单。校内选拔赛的形式由学校自行决定,校内选拔赛成绩不计入后续成绩。

(1)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20年3月15日,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3月15日。

(2)   作品设计时间:2020年1月-2020年5月

(3)   校园选拔赛时间(可选):2020年6月1日之前

(4)   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

(5)   初赛评审时间:2020年6月底

(6)   分赛区比赛:2020年7月

(7)   全国总决赛:2020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3.4 报名方式

本届大赛采取注册参赛的形式,报名要求如下:

(1)学生自行组队(可跨校组队),每个团队1-3人,每队指导教师1-2位,报名表需要学校或学院盖章。

(2)每位同学只能参加一个团队,每队可选择一个杯赛。

(3)团队成员均是专科生/本科生的参赛团队划入“A组”,其余团队划入“B组”,B组不能报名只面向A组的题目。(A组身份确认以报名时状态为准)

大赛官网:http://univ.ciciec.com

3.5 参赛费用

本届大赛每队须交押金300元人民币。押金的目的是希望参赛队遵守大赛章程,避免浪费赛事资源。如果参赛团队按照大赛章程要求完成赛事流程,报名押金将于全国总决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回。若参赛团队未按照大赛章程要求完成赛事流程而又没有合理理由,则押金不予退还。

选手及指导老师在分赛区决赛和全国总决赛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用餐等费用自理。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大赛一般设置初赛、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三个环节,如杯赛有特殊要求,以杯赛要求为准。本届大赛特设置校内选拔赛环节,校内选拔赛无统一要求,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

4.1 校内选拔赛(可选择)

如果学校总体报名队伍不少于20支,参赛院校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举办校内选拔赛;若校内选拔赛获得批准,则所在学校的参赛队伍必须参加校内选拔赛。组委会根据学校提交的校内选拔赛结果,确定进入初赛环节的名单。

校内选拔赛具体形式由学校自行决定,校内选拔赛成绩不计入后续成绩。

4.2初赛

初赛评审工作由杯赛企业技术专家进行。企业专家根据学生提交的作品,进行线上技术评分。组委会根据企业技术评分,确定入围分赛区决赛名单,并公布在大赛官网和公众号上。

4.3 分赛区决赛

1)评选办法

分赛区决赛由分赛区承办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组委会根据参赛团队的现场评审得分和初赛技术评分,得出分赛区成绩,并确定和公布全国总决赛入围名单。

面向A组的企业杯赛,按照分赛区成绩排名;面向B组的企业杯赛,一等奖按照分赛区成绩产生,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A组与B组的比例为A组预留所在奖项不低于30%的获奖名额。

2)奖项设置

分赛区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总获奖团队不超过参加分赛区决赛总数的50%。

原则上分赛区每个杯赛排名前30%的队伍获得分赛区一、二等奖,一、二等奖团队进入全国总决赛,如参赛队伍较多此比例可调整至20%。

分赛区获奖团队无奖金或奖品奖励,各分赛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一定的奖励,奖品或奖金不超过1000元/队(税前)。

所有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分赛区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4.4 全国总决赛

(1) 评选办法

总决赛评审工作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根据参赛团队在演讲汇报、作品演示、提问3个环节的综合表现确定比赛成绩。组委会根据专家评审成绩,确定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并公布在大赛官网和公众号上。

面向A组的企业杯赛,按照比赛成绩排名;面向B组的企业杯赛,一等奖按照比赛成绩产生,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A组与B组的比例为A组预留所在奖项不低于30%的获奖名额。

(2) 总决赛奖项设置

1)   参赛团队奖

各杯赛均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余为优秀奖,所有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一等奖比例不超过总决赛团队数量的15%,奖励3000元人民币(税前)或等值奖品;从各杯赛一等奖团队中产生1个企业专项奖,奖励团队1万元人民币(税前)或等值奖品,企业专项奖与一等奖团队的奖励不可累计。

二等奖比例不超过总决赛团队数量的25%,奖励奖金2000元人民币(税前)或等值奖品。

三等奖比例不超过总决赛团队数量的40%,奖励奖金1000元人民币(税前)或等值奖品。

若杯赛企业对奖项设置另有要求,会在赛题中进行说明。

2)   单项奖

大赛设置赛场之星奖、企业单项奖等,具体奖项和奖励措施将在大赛官网公布。

3)   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二、三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可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4)   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学校在第四届大赛中的队伍数量和获奖情况,计算各学校积分,具体算法如下:

i.分赛区一等奖积分10分,二等奖积分5分,三等奖积分2分,其他队伍积分1分;

ii.总决赛一等奖积分10分(企业专项奖积分20分),二等奖积分5分,三等奖积分2分,优秀奖积分1分;

iii.按照上述积分求和,计算各学校总积分;

iv.总积分前20名,获得优秀组织奖。

获得第四届大赛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可推荐一支通过初赛的队伍直接晋级第五届全国总决赛(不占全国总决赛入围名额),同时晋级团队可获得分赛区学生论坛的演讲名额。

 

 

五、大赛平台支持

培训计划:参赛学生可参加大赛平台提供的免费技术培训;

流片计划:部分优秀项目可获得大赛提供的免费流片和封测资格;

投资对接计划:具备产业化潜力的优秀项目可获得投资和行业资源对接机会;

实习实战计划: 获奖的优秀选手可优先获得企业提供的实习就业机会或项目实战机会。

 

六、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严禁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参赛选手将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作品中如借鉴或采用他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成果(包括所在室验室的已有成果)需注明具体来源,并在技术文档和答辩PPT中注明所采用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答辩PPT、技术文档、项目报告等。如未注明,一经发现将做扣分处理。

3.允许非团队成员进行技术指导,但不可代替团队成员参与赛事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签到、答辩、现场作品搭建以及作品演讲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4.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尊重和保护参赛团队的知识产权。

5.大赛组委会对参赛团队提交的材料拥有使用权和展示权,全国总决赛结束后,组委会有权整理出版优秀作品文集。

6.参加企业命题杯赛的作品,杯赛出题企业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参加本企业杯赛及单项奖获奖团队作品的知识产权,如杯赛企业有特殊要求,以杯赛企业要求为准。

7.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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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物电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