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教育部、四川师范大学等有关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磊 闫从华
成 员:钟亚秋 黄平 贾玉梅 周峻伊 彭笑芳 段满益 张旋 孙三山 梁文海 谢林华 袁令民 涂书涵 胡琦忠
监督电话:84480790(院纪委书记办公室)
二、实施总则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所要求的推荐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程序及加分奖励等相关规定实施学院的“推免”工作。
三、实施细则
(一)请申请“推免”的同学务必在9月4日前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电子版),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总评成绩评定规则
根据教育部要求,须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为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学校明确如下评价办法:
1.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中,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课程既有有效成绩又有无效成绩(考试缺考等所致)的,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认定为推免成绩。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涉及到等级制成绩的课程,原则上按照学籍管理制度中绩点计算时所采用的等级制、百分制的对应关系折算。
五级制、百分制的对应关系如下:
五级记分制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
百分制 |
90 |
80 |
70 |
60 |
60以下 |
等级制、百分制的对应关系如下:
等级记分制 |
A+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E |
百分制 |
95 |
90 |
88 |
85 |
80 |
78 |
75 |
70 |
68 |
60 |
60以下 |
2.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类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
3.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4.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以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5.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排名方式
学院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荐。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由学院存档备查。
(四)科研成果认定方式
①如果有指导教师署名的,要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该成果主要由第一作者学生完成;涉及到与通讯作者一起发表的成果按照学校社科处和科技处的规定执行。
②由各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③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④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科研成果,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⑤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成果的鉴定意见和鉴定结论(签章)报学校教务处。答辩时间:9月4日14:30
答辩地点:学院办公楼429会议室
答辩注意事项:请参加答辩的同学9月4日11:00点之前将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加分科研成果认定表、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提交到辅导员处。
四、信息公开
申请推免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分成绩等须在学院年级范围公示。
五、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经计算,学院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人数 |
物理学 |
17人 |
电子信息工程 |
8人 |
通信工程 |
5人 |
通信工程#高端技术技能型 |
1人 |
六、9月8日根据最终成绩公布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二五年九月三日
编辑:周峻伊 审核:贾玉梅 终审:廖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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